English

我国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

2000-01-1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8日电(记者范又)为巩固医药市场整顿的成果,国家药品监管局今天确定了2000年的任务:凡是已经取缔的药品集贸市场,其经营场所一定要转营他业,不留后患;对违法出租、出借、转让证照进行药品经营的企业,要责令原经营企业认真进行整顿规范,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招商、吸纳社会上无证照个体药品经营者兴办药品集贸市场或继续搞无证经营;对擅自顶风违纪兴办的药品集贸市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对全国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彻底解决超范围经营中西成药和中药饮片等问题,对达不到整顿规范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在刚刚过去的1999年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级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取缔药品集贸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依法取缔和关闭药品集贸市场113家,取缔无证药品经营户14000多家,全国共查处假劣药品案44770起,标识金额1.72亿元,收审148人,判刑10人。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今天致信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指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首要职责是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的力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